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公布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陕教高[2009]48号文件),我校申报的“民办高校法学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批准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这是我校申请获批的第一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区负责人:李仲达教授。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建设是教育部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领导、教务处、文法学院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调配校内外各种资源,着力开展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完善建设方案,顺利完成实验区的申报工作。
我校法学专业开办于1999年,是我校开办较早的专业之一。2008年以来,在陈明华、李仲达教授主持下,该专业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把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作为办学宗旨,以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为目标,在培养方向上结合民办高校学生特点,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区、县等基层司法机关的应用型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法学专业以全校“3+1”及“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契机,根据社会需要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综合创新性改革,为实验区项目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法学专业共有专业教师19名,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9%,硕士以上学历者占53%,其中“双师型”教师2人;建有专业资料室和模拟法庭,建立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等6个校外实践基地,实习实践效果显著。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83%以上,学生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种竞赛活动获奖23项,其中省级奖1项。
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区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在全校乃至全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中发挥示范作用。(高华供稿)